广州毒品犯罪免死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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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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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法院的管辖权是什么?

添加时间:2016年10月17日 来源: 广州毒品犯罪免死辩护律师   http://www.qddpbhls.com/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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