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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管辖规定的管辖体系包括哪些?怎么就合同纠纷确定管辖法院

添加时间:2023年6月19日 来源: 广州毒品犯罪免死辩护律师   http://www.qddpbhls.com/

  张海波律师,广州毒品犯罪免死辩护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法律务实经验,深厚的法律功底,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以扎实的专业知识为基础,以严格的服务制度为保障,以良好的社会关系为通道,以娴熟的职业技能为手段,竭诚为境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刑事案件管辖规定的管辖体系包括哪些?

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触犯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对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造成严重伤害的一类案件。因其性质十分的恶劣,所以针对这一类案件的管辖,国家有一套专门的管辖体系。那么刑事案件管辖规定的管辖体系包括哪些它们具体的管辖内容是什么下面就问您解答这些疑问。

一、刑事案件管辖规定的管辖体系

刑事管辖是指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等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以及审判机关系统内部在审理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依据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和诉讼理论,一般将管辖划分为立案管辖和审判管辖;审判管辖又分为普通管辖和专门管辖;普通管辖又进一步划分为级别管辖、地区管辖和指定管辖。这是一套科学的、行之有效的刑事案件管辖体系。

二、管辖体系中的具体管辖内容

1、立案管辖,又称职能管辖或部门管辖,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各自直接受理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也就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之间,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范围上的权限划分。立案管辖所要解决的是哪类刑事案件应当由公安司法机关中的哪一个机关立案受理的问题。具体地讲,也就是确定哪些刑事案件不需要经过侦查,而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审判;哪些刑事案件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哪些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立案管辖主要是根据下列因素划分的:

公安司法机关的性质与诉讼职能。我国公、检、法机关是刑事诉讼中的主要诉讼主体,但由于各自的性质和诉讼职能不同,划分管辖必须与之相适应。

刑事案件的性质、案情的轻重、复杂程度等。这些情况也是划分管辖的重要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8条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立案管辖范围,作了概括性的规定。为了便于在实际工作中应用执行这一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联合对刑事案件的立案管辖作出了更为具体的规定。

2、审判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包括各级人民法院之间、普通人民法院与专门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审判管辖所要解决的是某个刑事案件由哪个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进行审判的问题。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1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起诉的案件,应当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所以,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应当与各级人民法院管辖审理的案件范围相适应。因此,明确了审判管辖,也就相应地确定了提起公诉的检察机关。

根据我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人民法院除设有最高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最高审判机关外,还设有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又分为: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与人民法院的设置相适应,刑事案件的审判管辖分为级别管辖、地区管辖和专门管辖。

以上就是就刑事案件管辖规定的管辖体系包括哪些,具体的管辖内容是什么等问题为您提供的解答。刑事案件的复杂性与犯罪程度的严重性是导致这一类案件必须要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管辖体系的重要原因。只有一套科学的、行之有效的刑事案件管辖体系,才能保证刑事案件高效、快速、准确的被处理。

怎么就合同纠纷确定管辖法院

当事人之间要是就合同的履行产生了纠纷的话,此时一定要通过合法的途径解决纠纷。就当前的情况来看,大多数人在遇到合同纠纷的时候都会选择向法院起诉,这就涉及到确定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问题了。那究竟应该怎么就合同纠纷确定管辖法院呢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么就合同纠纷确定管辖法院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管辖可以按照不同标准作多种分类,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具体案件的诉讼管辖,并不能只根据级别管辖或地域管辖加以判断,而应将相关规则相结合,综合判断。

《民诉法》第2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依据《民诉法解释》的规定,合同履行地按照如下规则确定:

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没有约定履行地或约定不明确的,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以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其他标的物的,以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以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财产租赁或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

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物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

二、保险合同纠纷如何确定管辖

《民诉法》第24条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依据《民诉法解释》的规定,保险标的物所在地按照如下规则确定:

如果保险标的物的是运输工具或运输中的货物,可以有运输工具登记地、目的地或者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有被保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生活中,无论是对怎样的纠纷进行处理,若需要以诉讼方式进行的话,则首先就要确定具体的管辖法院。因为我国法院众多,但不是每一家法院都可以受理你的案件。就合同纠纷确定管辖法院来看,其实也不是很复杂,有需要的话可以参考上文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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